评毛,记述一次应景的谈话
童之伟 | 2013年12月26日
刚看到日本12月26日之《每日新闻》,记者援引了我几百字谈话。现将我当时谈话的要点发布如下。记者的提问文字,前半部分未经其本人审阅。 记者:在习近平政权下,该如何去看待评价毛泽东的现实意义? 童:我一般不公开评毛,因我是他做法的受害者之一,怕别人说个人际遇影响言论公正。不过,这次既然接受采访,当然得说几句,我尽量秉持学者应有的超然中立和客观公正的态度谈吧。 对于中国执政党来说,这个政权是在毛领导下
读《决定》民主法治部分的点滴感受
童之伟 | 2013年12月02日
【按语:本文是作者在“蔡定剑宪法学教育基金2013年颁奖典礼”上的即席发言,承共识网整理,本人修订,予以发表。本文不是作者对三中全会《决定》民主法治建设部分的全面评价。】 我在三中全会之后认真学习了它的全部文献,包括公报、决定和习总书记的说明。我个人的关注点,主要在民主和法制建设方面,经济体制方面的内容我也很关注。我感觉决定中经济方面的干货比较多一些,政治、法制方面的干货相对少一些。这可以理解,宪
网谣治理须循法治路径
童之伟 | 2013年11月12日
应该看到,运动式执法的这些“一锅煮”的做法,注定不可能有持续性,最后必定“一风吹”,除造成法律秩序的混乱外,不会留下任何有益的制度建设成果
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下)
童之伟 | 2013年10月23日
童之伟、刘仁文、章立凡、张鸣 主持人:谢谢!童之伟教授补充5分钟时间。 童之伟:没有什么太多要补充的,张鸣老师说到了湖南有一个网民网上非礼国家领导人被行政拘留。后来我专门把这个案例找来了,应该说很不礼貌,但不算太过分。 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看到国外有很多比较好的例子。民事方面的问题,基本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毫无疑问,处理这方面的问题,制度上要真正地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其他法治国
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中)
童之伟 | 2013年10月22日
第三,网络诽谤问题为什么很难讨论?首先大家对网络这个陌生的东西实际上退回到现实世界的诽谤在刑法上是一个难题,没有解决,民事和刑事的界限在哪儿?可能这个事情像童之伟老师说的,你是名人,或者炒作,或者你的社会影响大了,可能就转为刑事了;否则可能就是民事。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民法跟刑法的界限有时候不那么清楚,所以说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什么是情节严重、什么是社会影响恶劣?这个问题别说网络诽谤解决不
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上)
童之伟 | 2013年10月11日
主讲人: 童之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刘仁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章立凡(著名近代史学者) 张 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时间:2013年9月18日(周三)晚7:00-9:00 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影响力中国网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大家在中秋节来临之际来到公民宪政讲坛第19期,今天的题目是“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
处置网络言论须遵循的十条宪法准则
童之伟 | 2013年09月22日
我国公安机关最近对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展开集中打击,这十分必要。但是,在虚拟空间,公权力机构追究违法犯罪与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密切相关,因此,这两种正当行为难免发生碰撞,引起纠纷。最近,公权力组织处理这类纠纷的方式已经引起了不少争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适应官民双方合理看待或恰当应对这些争议之需要,本文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相关学理做些解说。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广义的言论自由包括出
解释法律须严守职权分际
【按语:此文是本人应约为《南方周末》写的普法文章,发表在该报3013年12月12日。或许是担心此文标题的针对性太强,该报编辑部编发时善意地将标题改成了《如何监督“司法解释”》。】 最近人们对法律解释的职权分际问题谈论颇多。为正本清源,这里试对我国法律解释的职权分际做些解说。 从正式的意义上说,法律解释指特定国家机关为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对现行法律条文的含义、概念和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法律解释在
将薄案公开审理的经验提升为普适性制度
童之伟 | 2013年09月05日
【这是笔者应邀为中美交流基金会(the China-United States Exchange Foundation )出版的China-US Focus写的评论文章的中文原稿,英文本附后,亦可见http://t.cn/z8I56GY】 举世瞩目的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已经结束了庭审,正等待宣判。 薄熙来案5天的庭审,给世人印象最深的,或许莫过于其所展现的公开、透明程度。在这方面,与薄熙来
极权人格与薄熙来之败
童之伟 | 2013年08月24日
官本位文化在中国根深蒂固,“做大事”建功立业的追求诱使薄先生走上了“从政”这样一条难以折返的路
如何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童之伟 | 2013年03月01日
【按语:此文是作者应中国官方权威报纸之约而写的,但因“敏感”而无法见用,后被投给国内半官方的市场化报刊,但该报主编犹豫再三也决定放弃,于是作者只好将其投给《纽约时报》中文网,蒙该网不弃,于2013年2月27日刊出。一个学者显然是为国家制度建设殚精竭虑的小文章,国内报纸为什么都不能给它一两个豆腐块大的版面呢?】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先生最近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战争从破坏新闻自由开始
童之伟 | 2013年02月20日
2月18日,我们走访了日本著名评论人船桥洋一、共同通信社编辑盐泽英一和《朝日新闻》原政治部主任、东洋大学教授药师寺克行先生,参观了共同社并在其食堂吃了午饭。几位资深媒体人的一致共识是日本新闻很自由,甚至可能太自由了一点。其实日本自明治时代起就有了一定程度的新闻自由,《朝日新闻》、《读卖新闻》、《每日新闻》等全国大报源远流长,只是有限的新闻自由并未能阻止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等军国主义癔症的发作。 1
市委不可以拆关权力“笼子”的栏杆
童之伟 | 2013年01月31日
看了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昨日深夜公布的一个干部任免决定,有喜有忧。喜的是反腐动真刀真枪,忧的是百余字微博已凸显地方办事宪法、法律关系混乱。 中共重庆市委的决定,市委为什么自己不公布? 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布中共重庆市委的决定,是要凸显我国实行党政合一体制、市委的决定即市政府的决定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裁撤一套机构?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不各自基于自己的法律地位展开活动? 或许有人说,
从李承鹏遭袭案看能否不以“讲政治”执法
童之伟 | 2013年01月22日
【说明:此文转自2013年1月21日《纽约时报》中文网】 最近作家李承鹏在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新书签售现场先遭殴打、后被“送刀”、扔刀遭人身威胁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这两起带有明显暴力倾向的行为,显然已经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情节。鉴于李承鹏先生是一名在政府眼里言行归类于“政治不正确”的人,对他遭袭案件的处理,在我看来,可作为探测有关治安当局在“新政”背景下
摒弃劳教制度是实施宪法重要步骤
童之伟 | 2013年01月21日
【按语:劳教制度违反宪法、涂炭法治,是中国政治体制中最蛮横、最落后的一个环节。从已经披露的信息看,想信它很快会被放进历史的垃圾箱。为助推这一过程兼防阻可能的逆转,作者特撰此法学普及文章。此文首发于2013年1月18日之《经济观察报》,经适当调整后还会以英文版在适当平台发表。】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传出消息称,将在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停止使用劳教制度。稍后新华社正式新闻稿虽将“
全面反思薄熙来式民粹主义
童之伟 | 2013年01月10日
【作者按:此乃凤凰网特约评论,但此文和其它同一策划的作品上网不久被撤下,现将原编者按语、凤凰网发表版(http://t.cn/zjlqonh)和我的原稿同时公布。】 凤凰网原编者按:2012年即将过去,凤凰网资讯推出大型策划《重庆·2012》,聚焦本年度最大新闻--“薄王事件”的发生地。在重庆,我们清晰地感受到部分精英人士对薄王时期践踏法治、大搞个人专权的反感与恐惧;同时也听到部分普通民众对巨变的
童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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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司法中立:改善党的领导的关键
要解决依法执政无可依之法的问题
以彻查周永康案为契机在政法领域拨乱反正
法治不能对公家人网开一面
反腐到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时候了
落实审判制度改革的宪法空间
有差池的法学教授,离谱的标题党
深化改革要求合理解说基本经济制度